1(2 / 2)
边,一只靠在床脚。余逢水出门前喊他吃的饭都热了吃掉,家里热水器还开着。什么东西都没有说明余嘉善要走,但余嘉善从此就没有再回来。
他那从小粘人的,讨好的,近乎依恋般因他而生的弟弟,像出门买菜一样,却走出去了很远的路。
那之后过了一千六百三十二天。余逢水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弟弟。余家是土生土长的南方人,四季如春的世界里,养出了余嘉善这朵稍微降点温就要感冒的花。
所以余逢水没想到会在最北的北边,看见余嘉善团了一个雪人,害羞的和身边的人接吻。余嘉善脸蛋被包的严严实实的,他几乎把自己穿成一个球,踩雪地里不稳,后面的人都亦步亦趋的跟着,他要蹲在地上堆雪人,要选最洁白的雪,还捧着雪扣里面的杂质。
余嘉善变了很多,他小时候一心警惕着青春期发胖,从十五岁开始就不愿意好好吃东西,长到现在也只有小小一颗,站在男人的身前,只超过男人肩膀一点。
余逢水不知道该是欢喜还是可悲。余嘉善过得幸福,这很好。这四年余嘉善渺无音讯,他找了又找,最后只能可怜地祈求着余嘉善还活着,如果还活着,请让他活的好一点。
但他亲眼看见余嘉善离开了所谓的他的天之后,依旧活得这么娇俏,像暖阳一样温暖,余逢水却又被铺天盖地的可恨覆盖。
他找了他四年,神经几乎都绷出些问题,这些年他除了花钱找余嘉善,就是赚钱等余嘉善。他赚了很多钱,却还是不敢搬家,他不敢把太多钱放在银行卡里,因为害怕余嘉善哪天缺钱,找不到钱,回家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拿钱。
他怕余嘉善没钱,过苦日子,在外面灰扑扑的活着。余嘉善是他最爱的孩子,他这辈子为余嘉善几乎熬干了心力,他这辈子只要守着余嘉善过活,这样就比什么都好。
又怕余嘉善过得太好,一点也不缺钱。不缺钱的人不会想家,因为他们不需要退路。
余嘉善过得幸福,真的很好。
余嘉善过得不许幸福,这也很好。
他希望余嘉善在他的身边幸福。
余嘉善和陌生男人的接吻让余逢水无法动弹,他难以置信余嘉善居然会和其他人在一起。他像化成了一滩泥水,一滩早被弃在故乡的土壤,他的宝贝踩着松软的雪,早已不惦念来时的土地。
满天的雪地里,他踩着余嘉善的脚印。看着余嘉善走进独栋的小洋楼,在门口才把头上的帽子摘下来,余逢水有幸能看见余嘉善蓄起了头发,到肩膀下边一点。
他歪着头,让旁边的人给他扎头发,像小公主一样要求道,“我要丸子头,要后脑勺显得圆的那一种哦。”
“知道了,就你娇气。”低沉的声音,说着他娇气,语气里却全都是喜爱,手上的动作透露出与身材不相符的温柔,“要不要带发夹?”
“你带什么发夹了?”余嘉善好奇地问,偏过头伸出手去摸他的口袋。
“在内格。”
于是余嘉善就拉开他的衣服往里钻,结果却被对方一个眼疾手快,把余嘉善往怀里一摁,拉上拉链,将余嘉善锁在自己的怀抱里。
“回家给你扎玫瑰花苞的丸子头,外面冷,不露脖子。”余嘉善在衣服里乱动,男人却只是爱意满满地包容着,因为余嘉善而变成企鹅步一样笨拙地动作。
在门落锁地前一刻,听见男人笑着叹息,“又讨厌我,好好好,我最坏,嘉善最好。”
↑返回顶部↑